吴教督〔2022〕8号关于做好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校(职业类学校):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22〕11号)要求,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
各校高度重视此次满意度调查,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内满意度调查的组织、联系、咨询与协调等相关工作。
二、调查时间
调查采用网络问卷方式,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三、调查对象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家长)、教师和学生。根据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
四、具体实施
1.学校收到通知和登录二维码后,要尽快在学校网站(以飘窗形式)或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时间是9月26日-9月30日。
2.动员并选定10名以上的教师、一个班级的学生及其家长作为此次调查问卷的参加对象。
3.向调查对象发放问卷二维码,扫描下方“江苏省设区市教育满意度调查二维码”进入问卷,根据身份完成相关问答内容。
江苏省设区市教育满意度调查二维码
(苏州市:2022-9-26 00:00:00~2022-9-30 23:59:59)
请各校接通知后,加大宣传力度,精选参与调查问卷对象,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的客观公正。
附件:《关于做好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22〕11号)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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